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臺北巿政府教育局113年度特殊教育學生
「藝展長才」藝術聯展實施計畫
臺北市立啟聰學校
月22日(星期二)下午1時止。
社會大眾能以正向且共融理念,認識身心障礙學生之特質。以下為相關實施內容之列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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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|
時間 |
內容 |
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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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幕活動 |
113年10月21日 上午10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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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 一樓中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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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藝術作品展出 |
113年10月21日 上午10時至 113年10月22日 下午1時 |
【各校作品展出】 |
臺北市政府 一樓中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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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藝術作品續展 |
113年10月22日 至 113年12月27日 |
【各校平面作品續展】 |
臺北市政府大樓 第五、七展區(8F-N、8F-NC、9F-NC、9F-NW) |
作品不超過45cm x 45cm x 60cm。四所特殊學校各繳交四開平面
或立體作品20件為上限。
訊(格式如附件一),並請以學生113學年度教育階段學校協助報
名相關事宜。依照給予格式填寫完畢後,連同解析度清楚的作品
照片原始檔,將上揭資料於113年8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
前寄至電子信箱luh2256@yahoo.com.tw。
年10月4日(星期五)前寄至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( 臺北
市文山區秀明路一段169號),以郵戳日期為憑。
收取之作品數量分別進行獲獎人數調整,四所特教學校每校先評選出2件優選作品。
2件優選為原則。
4 件優選為原則。
6件優選為原則。
出8件優選為原則。
10件優選為原則。
覽至12月底,且針對獲獎者於開幕活動進行公開頒獎。
訓育組長,電話(02)86615183轉306。
以發展潛能,並持續培養對於藝術領域有興趣之學生,而
希望藉此提供獎項提升其興趣與繼續學習之動力與熱忱。
習與創作,極富堅持精神值得嘉許之在籍學生,以1
校1位為推選原則。
將資料於113年8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寄送至
luh2256@yahoo.com.tw電子信箱。
備註:特別獎推舉人可與參賽作品人重複,唯學校需為特別獎學生撰
寫推薦事蹟(格式如附件二)。
展現與表達能力。
展之多元性。
且正向之環境。
四、透過藝術鑑賞,提升特教領域師生間之彼此交流與學習,擴展特殊
教育教師藝術教學視野,激發藝術教學創意與熱忱。
捌、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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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8-15|
{{ $t('FEZ005') }} 104|